三河口镇优惠政策
为了提升黄冈市的区域优势,加快对外开放,优化投资环境,吸引市外投资者,制定此办法,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,结合黄冈市实际情况。
第一条
本办法适用于外地投资者在黄冈市投资兴业。"客商"包括公司、企业、组织和个人。
第二条
所有领域均向客商开放,除了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外,客商可以投资工业、农业、商贸、基础设施建设、城市建设、旅游、教育、文化、体育等。
第三条
对新办企业给予税收奖励,自投产日起,两年内按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30%奖励,前3年按企业所得税本级留成部分全额奖励,后2年按本级留成部分的50%奖励。固定资产投资在特定范围内的商贸、服务业项目,享受与工业项目相同奖励政策。
第四条
收购、租赁或参股黄冈市企业,扣除原企业收入基数后新增税收的本级留成部分,享受上述税收奖励政策。
第五条
提供土地使用权给投资者,采用划拨方式或有偿使用方式。划拨方式适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、重点能源交通水利项目以及高新技术领域项目。有偿使用方式包括土地出让、租赁和作价入股。
第六条
行政性规费按最低标准收取,对特定项目在项目建设期间和投产后3年内实行零收费。对外来客商子女入学、入托等提供优惠。
第七条
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施行,解释权归市招商局所有。原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,以本办法为准。
扩展资料
三河口镇,背倚大别山,面向大京九,与河南、安徽两省交界。三河口镇辖38个行政村,人口4.5万,版图面400平方公里,居黄冈市乡镇之首。境内山地面积占总面80%,丘陵占20%,平均海拔320米。镇政府驻地因地处石门河、石桥铺河、张广河,三河交汇口故名三河口。三河口镇自然资源丰富,境内气候温凉湿润,环境优美。三河口镇以30000亩的高产优质桑园和常年500吨的干茧产量而居全省乡镇之首,素有“湖北蚕桑第一镇”之美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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